2020年1月2日是元旦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晓辉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的第一件事就是部署全体干警对新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学习。
去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上述法规法规的学习时不我待。
按照时间安排,陈晓辉院长、张光明副院长带领全体刑事口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光辉带领行政、执行、民事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纪要》等法律法规。学习中,院领导对照新旧条文进行讲解,释法析理。
通过学习,干警们表示,只有把法律条文学习好、理解透,领悟好立法本意,才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把握好方向,把案件办好,让当事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