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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六个能动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10-08-12 15:55:36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为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虞城县法院结合实际,坚持从查找矛盾根源、畅通调解渠道、加强审判监督等六个方面能动的开展工作,采取了切实有效措施,增强了全院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是找准矛盾根源,能动地参与社会管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加强调研是找准矛盾根源的有效途径,通过调研善于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找准症结,并加以分析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向党委、政府或其他职能部门提出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人民法院能动地参与社会管理、能动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能动地化解涉诉矛盾。坚持情、理、法互融,能动的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运用到审判、执行当中,立足重调息诉、化解纠纷、案结事了,努力提高案件调解、撤诉率、行政和解、执行和解履行率,达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三是畅通诉讼渠道,能动地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申诉权。通过内部整合挖潜、外部沟通协调,能动的完善和畅通人民群众参与诉讼、行使诉权的渠道,让诉讼参与人在人民法院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含温带热的服务方式中感受到能动司法的便利,形成依法行使诉权的运行机制。

    四是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能动的构建多元调解互补机制。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基础上,履行司法对调解的指导功能,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真正使各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相互衔接、优势互补,共同构建功能相济、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以此能动地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

    五是强化审判监督,能动地保证裁判公正。裁判案件是否公正,质量是直接检验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重要指标,只有加强审判监督,积极对当事人进行走访、回访,对重信重访、越级上访等案件进行评查、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应对补救措施,使法院的各项工作更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六是强化审判质效评估,能动地完善法院自身科学管理机制。健全以审限监督为核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对办案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把案件质量、效率指标通盘考虑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对审判质效情况坚持定期评查、定期通报,促进审判活动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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