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晓辉主持召开2019年审判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虞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守哲应邀列席审委会会议,并对案件处理发表意见。
会议共讨论了三个案件,案件承办人汇报了案件认定的事实、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难点以及合议庭的意见等。汪守哲检察长对张某某诈骗案等案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发表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汪守哲表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重要方式之一,目的是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这既是履行监督职能的过程,也是向法院学习的过程,不断提高检察业务能力。
会后,经虞城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充分讨论研究,采纳了县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
陈晓辉表示,感谢县检察院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常态化,既能够加强法、检两院学习、沟通,也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对于提高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虞城县法院将继续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功能,进一步树立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切实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