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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开展“抵制高价彩礼 深化移风易俗”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26 11:08:12




   6月26日,虞城县人民法院组织青年志愿者来到结对帮扶村城郊乡赵祠堂村,开展“抵制高价彩礼 深化移风易俗”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悬挂移风易俗标语,向来往群众发放了“抵制高价彩礼 倡导婚嫁新风”倡议书,并结合典型案例为村民耐心讲解移风易俗相关内容,呼吁大家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不盲目攀比、不铺张浪费,抵制变相买卖婚姻等不正之风,倡导群众从自家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高价彩礼,让文明婚嫁深入人心。

    近年来,高价彩礼多发引发一系列社会治理问题,导致姻亲关系不和、夫妻生活不睦、婆媳关系紧张,离婚、索回彩礼等民事纠纷频发,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并引发借婚姻、婚约骗取钱财,拐卖妇女以及个别男方家庭为筹集彩礼而抢劫、盗窃、诈骗等等多种犯罪发生。高价彩礼习俗下,攀比风气盛行,对农村家风、村风、民风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影响。商丘中院对全市两级法院2015年1月至2019年5月受理的4307件婚约财产纠纷、涉及彩礼返还的7168件离婚纠纷和1913件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调研发现,2015年至2019年5月,涉及彩礼问题案件法院认定案均彩礼数额依次为10.2万元、11.9万元、13.6万元、15.8万元、16.6万,分别为2018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719.18元的8.02倍、9.36倍、10.69倍、12.42倍、13.05倍,如果加上法院未按彩礼认定的“见面礼”、“上车礼”、“下车礼”、“改口礼”等礼金,可谓是五花八门、漫天要价,总体数额呈逐步升高态势。

    此次宣传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村民抵制高价彩礼的意识,志愿者们表示,虞城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制裁不文明行为,通过发布婚姻家庭类典型案例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以实际行动为全县“整治高价彩礼”工作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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