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热的天,法官亲自来到田间地头丈量土地,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真是人民的好法官。”6月4日中午,中原大地,烈日当空,麦收正忙,虞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在该县稍岗镇的一处麦田内,为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仔细丈量土地,划清土地界限,受到群众的一致称赞。
申请人许某与被执行人黄某系同村村民。1998年9月1日,村土地承包时,双方在村北有一块承包地相邻,许某的该地块承包经营权证书上面积为3.71亩;黄某的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面积为2.81亩。双方争议的土地,许某为5人的承包地,黄某为4人的承包地,承包地东头人均1.8米,西头人均1.9米,双方地中间有一条沟,0.8米,二人各分得0.4米,承包地长为280米,无争议,许某承包地东头宽应为9米、西头宽应为9.5米;黄某承包地东头宽应为7.6米、西头宽应为8米。经实地丈量,许某承包地东头宽为9米,西头宽为9.05米;黄某承包地东头宽7.6米,西头宽为8.4米,许某承包地西头宽少了0.4米,黄某承包地西头宽多了0.4米。双方为土地多次发生争执,引发诉讼。
2018年8月30日,虞城县法院判决黄某停止对许某西头南侧宽0.4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占,排除妨害,土地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因为各种原因,黄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
5月20日,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了尽快平息纠纷,化解矛盾,6月4日中午,执行法官不顾烈日暴晒,来到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田间地头,仔细丈量,并划清土地边界,使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双方的麦收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