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今年来,为切实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虞城县法院针对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关注越来越多、通过司法反映诉求追求公平公正的愿望越来越强等发展趋势,着力从解决社会矛盾的源头入手,从化解涉诉信访纠纷出发,积极探索和深化民意沟通渠道,能动的实现从单纯审判到多维沟通、从加大广度到拓宽深度、从刚性法律到柔性司法、从尊重民意到理性引导的四个转变,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从单纯审判到多维沟通的转变。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普及渗透,单纯的以审判诉讼沟通、表达民意的渠道已远远不能达到社会公众对司法的需求,运用网络信息加强法官与公众的沟通交流、让当事人充分表达意愿和诉求,已成为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沟通调解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在建立院长、庭长天天接待、预约交流、带案回访、法官下乡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又进一步强化了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制度,建立了庭审网络直播室和网络监控系统,开展了法院公众开放日,公开了民意监督电话、电子信箱和网评法院平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民凭身份证可以旁听庭审,多渠道、深视角、全方位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公开与公正。
二、从加大广度到拓宽深度的转变。为使倾听民意向纵深挖掘,虞城县法院不断坚持探索创新,在民意沟通方式上不但要求数量多、而且注重效果好。一是落实信息沟通实时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对网评法院、院长来信、民意沟通电子信件的办理,并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建议及处理意见及时报告,尽快回复,及时化解对法院或法官的误解和不满。二是落实重大信息和舆情发布制度,对重大信息、突发事件及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并通过新闻媒体、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以求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舆情研判和责任追究,对涉及法院或法官的有关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研讨和判断,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大力宣扬先进典型事件和个人;对因制度不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影响或信访事件的,及时查处并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从刚性法律到柔性司法的转变。依法办案是法律本身的要求、是人民群众赋予法官的权力,体现出刚性的威严;而法官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若能坚持刚柔相济、广泛听取民意、尊重民众意愿,将司法裁判结果贴近社会和民众,就容易被社会公众接受和认同,提高司法的公众接受度。为此,今年来,虞城法院为充分体现司法的效果,广泛地将人民陪审团制度引入到各项审判中去,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社会调查员、帮教员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公安、检察、妇联以及群众代表参与案件审理旁听和执行,充分采纳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有16起民商事案件得到调解、3起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缓刑、2起涉执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四、从尊重民意到理性引导的转变。尊重民意、重视民意、采纳民意,需要以法律作支撑、用理性去思考,只有通过民意采集、甄别、吸收、引导,科学的运用到案件裁判执行中去,才能赢得公众的尊重和信任。为此,虞城法院一是建立民意采集机制,多种方式收集民意,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广泛沟通交流,扩大民意沟通的范围;二是建立民意甄别机制,坚持对收集到的民意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存精式的采纳和吸收;三是建立民意吸收机制,通过对案件事实认定、情理论证、法条解释、调解运用等程序,在法律的底线内,从公益的角度加强理性引导,把真正能代表最广大民众的意见让法官吸纳、运用到裁判当中,从而在法律的规范下、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