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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市“青年文明号”

  发布时间:2019-04-29 18:44:42





    4月29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商丘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特别主题日活动暨“商丘青年五四奖章”颁奖仪式上,被共青团商丘市委、商丘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授于“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虞城县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积极响应共青团商丘市委、商丘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号召,大力弘扬职业文明和青年工匠精神,广大青年干警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为契机,在院党组和商丘中院司法警察支队的领导下,在平凡的岗位上积极传播“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良好风尚,服务审判执行、保障机关安全的业务技能水平不断提升,为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年共出警3268多人次,值庭810次,押解、看管被告人576人,协助执行260次,协助拘留100余人,协助执行死刑2次、出警36人,中院调警9次、出警36人,协助处置涉诉信访3起、出警18人次。面对超负荷的工作压力,司法警察大队全体干警在发扬吃苦耐劳精神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分配警力,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通过对人力资源的优化组合来提高用警效率,坚持做到“四到位”(严格执行押解规定到位;严格执行看管规定到位;严格执行值庭规定到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到位),多年来未出现过任何工作纰漏,实现了押解、站庭、执勤“零差错”。先后获得全省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标准化单位、全省警务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并被评为二星级警队。

    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朱彦龙表示,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带领全体司法警察秉承“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青年精神,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服从服务于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为机关安全和精神文明创建奉献青春力量。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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