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7月28日,虞城县法院院长曹秋丽亲任审判长,运用圆桌审判审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妨害公务案,全程帮教、法理情结合,感动被告人痛哭流涕真诚悔罪,最终法院以被告人犯妨害公务罪当庭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10年3月1日20时许,虞城县公安局民警在执行传唤被告人宋某某(女)之弟宋某时,遭到被告人宋某某的辱骂、撕扯、殴打,致使执行公务的民警董某某、王某某轻微伤。
为切实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使其真正认识到犯罪的危害,院长曹秋丽听取汇报会后遂决定运用圆桌审判的方式审理,并骋请1名女性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团成员7人、特邀1名从事关工委工作的老干部为社会调查员、1名刚从政法院校毕业实习的女大学生为帮教员、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母亲到庭参与帮教,并为其指定1名女性律师作为辩护人,组成了温馨和谐的圆桌审判庭,使其从心里上消除恐惧,为实现真情感化奠定基础。
审理中,为便于被告人充分认识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尽快从犯罪的阴影中摆脱出来,悔过自新,将全新的少年审判理念贯穿始终,把法庭审理的过程变成法制教育的课堂。一是营造宽松和谐的审理氛围。审判长在查明被告人的身份后,就及时将圆桌审判的意义、邀请各阶层人士共同参与帮教的效果等进行了释明,使其从心里上消除抵触情绪。二是分层查明事实。为便于查明认定案件事实,做到定性量刑准确,法庭采取分别查清犯罪事实与量刑事实、进行定罪辩论与量刑辩论的方式,真正触动其悔罪认罪。三是将人民陪审团融入少年审判之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团积极参与、建议、监督作用,赋予如有疑问可书面转交审判人员代为发问,庭审合议结果及理由陪审团可当庭宣读。四是积极与关工委协调,安排社会调查员对被告人的家庭、生活、社会关系等进行详细了解,分析被告人犯罪原因、诱导因素及平时表现等写出详实的调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教意见。五是邀请正在实习的政法院校的女大学生作为帮教员,以同龄人的身份“近距离”的给予心理沟通引导,使其感到虽然因一时的不冷静走向犯罪,但社会并没有歧视。六是法庭自始至终贯彻教育理念,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分别从不同方面适时进行释法明理教育,遇教于审,审教结合,并列举多个典型案例寄予更多的希望和启迪,唤醒其对美好过去的回忆,帮助其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信心,努力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