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就是想耍赖,不想给我钱,四千多块钱,今推明,明推后,就是不给,要不是你们使劲,这钱我还真要不回来。”2月27日下午,在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接待室,农民工陈某领到4230元的劳动报酬后,脸上露出了难得的微笑。
申请人陈某是一位干木工活的农民工,被执行人张某是承包房屋建筑工程的包工头。2014年,陈某跟随张某干木工活,完工后,张某于2015年2月17日向陈某出具4700元的工资欠条一份“欠条,下欠陈某4700元。张某。”后经陈某多次催要,张某仅偿还了欠款的10%,下剩4230元一直没还。
2018年4月9日虞城县法院判决张某给付陈某劳动报酬423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10月16日,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的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开始对张某进行调查了解。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长年在外承包工程,欠别人的劳务费较多,只有过年才回家几天。
执行法官就在张某所在的村庄张贴悬赏公告,并对张某公开曝光。悬赏公告终于起了重要作用,2月27执行法官接到线报,张某回来了,正在家中。线索就是命令,战机稍纵即逝。执行法官带领法警火速赶往张某家,将张某堵在家中。在执行法官的说服教育下,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履行了4230元的执行款。当日下午,执行法官便将执行款发放给了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