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虞城县人民法院传达学习县纪委十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县纪委监察委派驻县法院筹备和工作组组长王艳霞在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我县周商永运河木兰湖至仓颉大道段发生水体污染问题问责情况的通报》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全体干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推行知行合一。要锲而不舍的整治“四风”问题,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特别是不作为、慢作为、虚伪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问题。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县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时刻警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抓好警示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