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想办法还人家钱,逃避不是办法,现在法院公安联手抓你,你能跑到哪里去?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早晚会抓到你。”2月18日中午,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与县公安局反拒执侦查大队民警,将被执行人孙某从河北省保定市看守所带回虞城,在警车上执行法官给孙某上起了法制课。
2012年,申请人裴某与被执行人孙某在甘肃武威合伙经营空心砖厂。大约一年后,两人经协商,裴某退伙,孙某继续经营,经结算,孙某于2013年1月20日向裴某出具了欠条。2015年9月20日,孙某又与裴某换条,重新出具借条,内容为“2013年借裴某现金298527元(贰拾玖万捌仟伍佰贰拾柒元)借款人孙某。2015年9月20号”。孙某共偿还裴某71000元(含现金50000元及卖砖折抵),余款一直未付。后经裴某多次催要,孙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欠款。
2017年8月21日,虞城县法院判决孙某偿还裴某欠款227527元。判决生效后,孙某对判决置之不理。2018年6月23日,裴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试图与孙某联系,商讨还款事宜,均未能联系上。执行期间,执行法官也没有从孙某名下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穷尽手段,用尽措施,案件依然没能取得突破。
“严冬执行风暴”开展以来,该案件被列入“骨头案”。2018年12月6日,虞城县法院以孙某涉嫌拒执犯罪,决定将孙某予以逮捕,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9年2月15日,孙某在河北省保定市落网。
据了解,孙某的反侦查意识较强,知道自己身上有案,因此事事小心谨慎,在外工作如履薄冰,寸步难行,本想心存侥幸,能逃避执行,不料还是没能逃脱法院公安联手布下的天罗地网。2月18日下午,孙某从河北省保定市看守所被带回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