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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与保险公司签署执行救助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9-01-22 15:13:18



    “法院+保险”跨界携手破解 “执行难”。1月22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虞城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虞城支公司)举行执行救助保险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虞城县法院副院长葛福臣、人保财险虞城支公司经理豆培银代表合作双方出席签约仪式。

    执行救助保险是由人民法院购买一定数额的保险,人民法院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因“执行不能”或执行不到位而依法裁定中止或终结的,由生活困难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依照与法院签订的保险合同对困难申请人进行赔偿,有效放大救助资金,从而提高执行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其目的就是有效解决“执行不能”问题。

    此次战略合作的达成,是虞城县法院与保险公司的跨界合作新模式,充分发挥保险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将进一步助力打通“执行难”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更多当事人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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