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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执结借款案

  发布时间:2019-01-17 17:02:25


    “老林把钱打给我了,就连那没到期的27万元也给我了,真没想到申请执行刚三天就结案了......” 1月17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梁香龙接到了申请人周某的电话。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虞城县某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因为资金周转不开,陆续向周某借款80余万元。后经周某多次催讨未果,引发诉讼。2018年5月17日,经虞城县法院调解,该公司与周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该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前给付周某欠款45万元;余款54万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给付27万元,2019年3月31日前给付27万元。协议同时约定,如未按上述约定还款,周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执行所欠全部款项。协议生效后,该公司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履行法定义务。2019年1月14日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梁香龙接手案件后,迅速行动,开始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做工作,促使其履行义务。

    梁香龙说:“你公司如果再不履行调解协议,将会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你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会被限制高消费,你公司的贷款、资金流动也会受到很大限制。”

    林某说:“现在生意难做,目前公司资金短缺,能不能再缓一缓,年后想办法还给他。”

    梁香龙说:“法院已经给了你公司足够的准备时间了,你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还不积极配合履行协议,将会对你采取拘留措施,公司的资产也会被查封,不但公司信誉会受到影响,可能还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你可要考虑好了。”

    林某说:“看样子后果很严重,我再想想办法吧,争取年前给他钱。”

    执行法官与林某谈话后,林某受到很大震动,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如何履行还款义务。1月17日中午,梁香龙就接到了周某打来的收款电话。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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