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辛辛苦苦干完活了,他就是不给钱,今推明,明推后,钱虽然不多,做事很气人。他就是看俺是一个农民,咋不了他,要不是你们给下劲,这钱真不知道啥时侯能给我,太谢谢你们了。”12月19日,在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接待室,农民工谢某领到2000元的劳动报酬后,面带微笑不停地感谢执行干警。
申请人谢某是一位干零活的农民工,被执行人韩某是承包家庭装修的包工头。2017年冬天,谢某跟随韩某干铺地板砖的活,地板砖铺好后,韩某于2017年11月30日向谢某出具2000元的工资欠条一份。后经谢某多次催要无果,引发讼诉。今年5月25日虞城县法院判决韩某给付谢某劳动报酬2000元。判决生效后,韩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11月13日,谢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的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给韩某打电话。韩某却说:“不是不给他钱,是因为整体工程没完工,人家没给算账,我现在手头又紧,想年底一块发工资,因为2000块钱,他就到法院告我,这人也太不讲义气了,我有钱也不给他,就是想拖拖他。”
执行法官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人家没给你算账,你作为包工头,就该先垫上,农民工挣钱不容易,就是想挣个零花钱,你站在他的立场上想一想,你一直拖着不给,合适不?”
在执行干警地说服教育下,韩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很快履行了2000元的执行款。当日,执行法官便将执行款发放给了谢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