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严冬风暴”集中执行活动不停歇,13名执行干警奔赴杨集镇、利民镇等地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上午10点,执行干警来到杨集镇南阳楼村集中执行排除妨害纠纷案。2018年1月5日,商丘市虬龙河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南阳楼村李某等4户村民强占其承包的土地种植庄稼,向虞城县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李某等人限期清除土地上的种植物。后因李某等人未履行法定义务,虬龙河生态农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制定了“清苗行动”活动方案,并找来旋土机对涉案土地上的种植物进行强制清除,成功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下午1点,执行干警来到刘集乡新庄村执行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2016年3月9日,张某祥跟随包工头张某杰在工地打工,在作业时被房屋玻璃砸伤,因赔偿问题双方未达成一致,张某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张某杰赔偿其损失49551.6元。判决生效后,张某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执行干警来到新庄村将要对张某杰采取强制措施时,张某杰服了软当即履行了义务,向执行法官交纳了全部执行款。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执结案件6起,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人,张贴“老赖”曝光台40余份,搜查被执行人房屋6处,集中执行活动成果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