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因为一万块钱也能进监狱,真是太不值了,我早就劝他还钱,他就是不听,进去了才知道厉害,现在后悔了,今天让我来交执行款。”11月26日下午,被执行人陈某委托其弟弟来到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人民法院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
2012年至2013年间,申请人姬某曾给被执行人陈某多次送石子、石粉等建筑材料,2013年9月12日经双方结算,陈某尚欠姬某货款15319元;2014年1月22日陈某偿还姬某货款5000元整,尚欠10319元未偿还。后经姬某多次催要,陈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形成讼诉。
2015年7月26日虞城县法院判决陈某偿还姬某货款10319元。判决生效后,陈某对判决置之不理。 2015年11月13日姬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试图与陈某联系还款事宜,电话不通,人也从老家搬离,去向不明。执行法官也没能从陈某名下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2015年11月20日,执行法官将陈某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是,“黑名单”并没有起到应有效果,执行法官穷尽手段,用尽措施,依然没有啃下这起标的额不大的“骨头案”。
执行法官从外围了解到,陈某现在可能居住在商丘,具体地址不详,有车有房,完全有履行能力,属于典型的“老赖”。2016年3月18日,虞城县法院以陈某涉嫌拒执犯罪,决定将陈某予以逮捕,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建议开展网上追逃。2018年11月18日,陈某被南京警方抓获。陈某在虞城县看守所里蹲了7天后,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幡然悔悟,委托其弟弟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