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河南省开封市集中执行三十四起涉民生系列案件,为34名申请执行人讨要押金,维护其合法权益。
2018年2月,王某等人与开封鸿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出国劳务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安排王某等人到阿尔及利亚就业,王某等人缴纳押金3000-5000元不等。后鸿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约,未安排王某等人出国工作,也拒不退还押金,王某等人于2018年5月起诉至虞城县法院,法院判决开封鸿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退还王某等人押金。
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于12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邮寄执行法律文书被拒收,与公司总经理张某联系均是无法接通。12月13日上午,虞城县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了鸿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的信息,因开封鸿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门紧闭,执行干警在其公司门口依法张贴了执行法律文书,为下一步强制执行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