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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开展“严冬风暴”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8-12-05 16:31:39



    12月5日早上8点,虞城县人民法院冒雨开展“严冬风暴”集中执行活动,8名执行干警分乘两辆警车奔赴在执行路上。

    在木兰镇李双阁村,执行干警执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3月16日,虞城县法院判决被告毕某返还原告李某购房款40万元,后因毕某拒不履行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毕某名下的房产。但在法院对毕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时,案外人蔡某却以房产占用土地为自己所有为由,非法占用涉案房产,导致拍卖程序无法正常进行。

    早上9点,执行干警来到了李双阁村向案外人蔡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妨碍执行的利弊,将会面临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蔡某表示配合法院工作。执行现场围观群众达到30余人,执行干警向围观群众宣传抗拒、规避执行甚至干涉执行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干警们先后奔赴木兰镇、界沟镇、谷熟镇等地,拘传被执行人1人,张贴“老赖”曝光台30余张,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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