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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评议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8-11-29 18:49:28



    11月29日上午,虞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虞城县人民法院院长侯文在会上作《虞城县人民法院关于人大评议执行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侯文围绕县人大常委会第一评议组提出的7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详细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报告指出,今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执行工作以来,虞城县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支持,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充分发挥“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作用,查询被执行人开户信息50800多条,查封房产207处、车辆137辆、土地60宗,冻结银行存款3000多万元。二是执行联动机制效果显现。与县公安局“反拒执侦查大队”密切配合,对128名自诉案件被执行人决定逮捕,移交公安机关上网通缉,已抓获121人,其中108人履行了裁判义务。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案件43件55人,刑事拘留54人,56人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被判刑,打击拒执专项工作排名全省前列。三是密集开展“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夏季雷霆”“秋季风暴”等专项执行活动,执结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以真金白银的实际兑现,提升老百姓和当事人获得感。四是以人大评议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今年5至11月,七个月结案1911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7亿元,结案数分别比2016年、2017年同期多出1186件、970件。五是积极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采取11类37大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司高管以及出行、投资、贷款等进行限制。5月份以来,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39例;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2156人次,司法拘留64人,其中公职人员2人;包括2名县政协委员在内的61名公职人员被曝光;2人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中,被县委组织部门免去候选人资格。

    下午4点,虞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虞城县法院的整改报告。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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