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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彩礼返还起纠纷 家事法官调解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8-11-09 15:21:02



    11月9日上午,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返还彩礼94000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刘某(男)与王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8年5月1日结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刘某给予王某彩礼共计246000元,后王某以外出学习美容为由一直不回家,刘某为此向虞城县法院起诉请求返回彩礼,家事法庭法官依法进行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初期,双方争吵激烈,各执一词。原来,因给付彩礼过高,造成刘某家庭困难,如今双方虽都同意离婚,但是关于彩礼退还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本着彻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原则,多次耐心细致调解,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同时还以道德情感感化,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场向原告刘某返还彩礼款合计人民币94000万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彩礼纠纷是法院在审理婚姻家事类案件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男女双方往往是订婚时欢天喜地,退婚时反目成仇,虞城县法院家事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既注重符合法律规定,也注重结合当地风俗民情处理。尽管相关法律对返还彩礼的情形有规定,但对返还数额还需具体案件酌情处理,对彩礼的返还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力求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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