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原告人杨某来到虞城县人民法院,将一面书写着“解百姓之难,急民工之苦”的锦旗送到小额速裁庭谢景忠法官的手中,对谢法官尽职尽责、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2014年,原告杨某向被告丁某提供劳务,工期结束后,丁某以资金不足为由,向杨某出具一份8000元的欠条。后经杨某多次催要,丁某仅于2016年12月支付3000元,下欠的5000元丁某仍迟迟不予归还,杨某无奈向虞城县法院提出诉讼。
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在与丁某取得联系后,得知二人系朋友关系,丁某也有支付劳动报酬的意愿。法院的职能不仅要依法裁判,还要尽量修复破碎的社会关系,承办法官耐心做调解工作,向丁某讲解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分析了调判的利弊得失。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丁某表示同意给付杨某的劳务费,杨某也撤回了起诉。该案的原告杨某对法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追求公平正义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于是送来锦旗表示谢意。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法官工作尽不尽责,群众心中自有一杆称。锦旗既是对该院法官办案效果的最好肯定,也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