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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五个着眼”追求执行和解

  发布时间:2010-06-13 10:08:03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执行和解作为一种简易、快捷的执行方法,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而且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因此,虞城县法院立足“五个着眼”,坚持从促进社会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利益出发,更新执行理念,全力推进执行和解,力求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一是着眼于执行理念的更新。牢固树立执行和解理念是保证和谐司法的核心,转变思维模式,将和谐司法理念引入到执行中,实现由原来的“粗放式安排、经验型宣传、强制性执行”向“文明式引导、规范性教育、人性化和解”的转变。以重调解少强制为原则,从教育疏导入手,始终坚持“沟通从心开始”,实现“零距离”服务,面对面地与当事人在语言上沟通,在心灵上感应,在情感上互动,不厌其烦,耐心解释,不放过任何一次调解机会。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沟通,努力打消被执行人侥幸赖债的念头,有效消除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努力促成执行案件和解结案。

    二是着眼于队伍素质的提高。我院着眼把提高执行人员业务和文化素质、增强对执行工作的敬业精神放在首位,确立对执行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态度;特别要求执行人员不要单纯为结案强制和解,而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尽力做好适当引导、提供相关咨询,使和解协议真正成为“双边”协议;同时抓好执行人员廉洁执法教育,坚决杜绝个别人办关系案、人情案和不廉洁情况的发生。

    三是着眼于执行策略的运用。通过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对一些“老赖”的执行,通过采取媒体曝光,降低其社会声誉,压缩其生存空间,促使其自觉履行;对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通过采取悬赏执行,提高申请人和案外人提供线索的积极性,保证执行工作正常开展。对一些涉府、涉村的执行案件,积极寻求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参与,营造上下一心同解执行难的良好氛围;对于因资金周转不畅,造成暂无履行能力的企业,采取“放水养鱼”的方法,先发展再执行;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推进阳光执行、公开执行,采用以物抵债、租赁权抵债、劳务抵债、股权转让、经营权拍卖等方式,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四是着眼于和谐文化的宣传。教育执行干警要担当和谐文化的宣传员,不仅向被执行人说明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申请执行人的思想说服和引导工作,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消除思想隔阂,化解当事人双方的抵触情绪,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是着眼于制度激励的完善。通过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执行和解率作为考核执行工作和评选“执行能手”的一个重要指标,建立以执行到位率为核心,以实际结案率和执行和解率为重点的执行工作综合考评机制,以此强化执行和解意识,着力引导执行干警重视、提高执行和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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