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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为八名受害人发放退赃款

  发布时间:2018-08-13 15:13:35



    “真没想到两年前被偷的奶粉钱还能拿回来,我一开始以为是诈骗电话呢,没想到法官真把钱追回来了,谢谢法官”。8月13日,作为八名被害人之一的王某在虞城县人民法院领到退赃款后,不停对法官表示感谢。

    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王某在商丘市、虞城县、夏邑县、山东曹县、安徽砀山等地进行盗窃,并流窜作案,作案八起,案件移送到虞城县法院后,承办法官对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的判决。承办法官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为最大限度的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耐心细致地给被告人的家属做思想工作,释法明理,最终王某家属主动将退赃款送至法院。

    近年来,虞城县法院刑事审判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注重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依法惩处各类刑事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虞城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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