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不要跑!跑你也跑不掉!”在执行干警的吆喝声中,被执行人胡某被堵在了一个胡同内,带上了警车。这是5月17日早上,发生在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一个居民小区内的一幕。
2011年10月5日,胡某计划创建一个烟花爆竹公司,与申请人张某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由张某包工包料为胡某承建仓库一座。仓库建成后,双方经过结算,胡某共欠张某工程款32.5万元。后经张某多次讨要,胡某归还了7万元,下欠24.5万一直没有还款,双方发生纠纷。去年5月27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胡某偿还张某24.5万元建房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判决义务。2018年1月31日,张某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胡某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躲猫猫”,每次接到执行干警的电话,有时说在外地,马上回来还款,有时说儿子这几天结婚,肯请执行法官再宽限几天。总之千方百计躲避执行,就是见不到他的人影。
5月17日一大早,执行干警根据线报,终于发现了胡某的足迹。胡某看到法院的警车扭头就跑,被眼疾手快的另一路执行干警堵住了去路。
欠债总要还,躲也躲不掉。下午3时,胡某联系家人拿了6万元的现金,并用自己的一套房屋作担保,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