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执行工作警务化的要求,强化执行强制力和威慑力,严厉打击失信行为,提升执行工作实效,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和惩戒力度,顺利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度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核心任务,推动执行工作的快速运转,更好地做好执行工作,充分达到协助执行的最佳效果,开拓执行工作良好局面,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人民法院司法权威。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执行警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侯文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执行警务保障工作。
三、工作部署
1、警力保障。为了顺利完成第三方评估,将法警队若干名干警配置到执行局各执行小组,协助执行员开展执行工作。
2、成立执保合议庭。负责全院审判、执行财产保全工作。针对执行工作任务复杂多变的特点,由执保合议庭实施查询、搜查、查封、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
3、警械保障。法警队要强化执行装备建设,充分应对涉执紧急事件,确保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4、制度保障。建立执行警务保障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执行警务化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执行工作实现安全有序的良性循环。
四、工作纪律
1、强化大局意识,提高站位。法警队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服从院党组的安排部署,要严格落实院党组要求,积极配合执行局完成各项工作,做好执行工作的坚强后盾,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2、坚决服从领导,遵章守纪。“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法警队是一支半军事化管理的队伍,拥有优良的纪律作风建设,特别是素质建设。要真抓实干、踏实做事,全力配合执行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做好本职岗位工作。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