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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8-05 12:44:37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策部署,进一步形成执行宣传工作合力,根据《省法院执行宣传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上级法院各项宣传决策部署为指导思想,以为第三方评估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工作目标。通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舆论宣传,对失信被执行人施加心理压力和社会舆论压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难”的理性认识,让社会公众分清什么是“执行难”,哪些情况是“执行不能”,形成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局面。力争年底争创“全省执行宣传先进基层法院”。

    二、建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副院长葛福臣任组长、政治处主任冯尚文、执行局局长马索亭 副局长赵海亮任副组长,执行局、研究室为具体责任部门的“执行宣传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执行宣传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执一庭,由丰新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量化指标,责任到人

   (一)执行局负责下列工作

    1.开通“执行微信公众号”(责任领导:马索亭 赵海亮 责任人:丰新华。完成时间:2017年5月4日)。

    2.每周向中院执行局上报执行工作信息不少于2期,在“执行微信公众号”发布执行信息不少于2条,并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宣传材料,“执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要经研究室把关。(责任领导:马索亭 赵海亮 责任人:丰新华)。

    3.各部门每周向研究室提供电子版宣传素材不少于1条(责任领导:马索亭 赵海亮 责任部门:执行局、执行一二三庭、综合科)。

    4.每月至少筛选1件典型执行案件和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件(责任领导:马索亭 赵海亮 责任部门:执行局、执行一二三庭、综合科、环资庭)。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员参与的见证执行或执行款发放等活动(责任领导:马索亭 赵海亮 责任部门:执行局、执行一二三庭、综合科、环资庭)。

    6.定期制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考核媒体发布(责任领导:史远景 马永伟 责任部门:综合科 执一庭 责任人:张积良、丰新华)。

    7.每周五下午负责整理研究室发表的各类稿件,并按照省、市法院宣传考核要求于月底将报表电子版上报中院执行局(责任领导:马索亭 赵海亮 责任人:丰新华)。

    8.按照省院考核内容要求,每月组织干警在人口密集的街道、公园、火车站、汽车站、公交车等处开展执行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活动及时通知研究室,确保获得加分项目封顶分(责任领导:马索亭 赵海亮 责任部门:执行局、执行一二三庭、综合科、环资庭)。

    (二)研究室负责下列工作

    1.围绕《考核细则》做好宣传策划、题材筛选等重点工作,力求宣传报道内容新颖、通俗易懂,易于社会广泛接受,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2.制作宣传版面、宣传彩页、宣传海报,按照《考核细则》加分项目要求,积极参加执行局每月组织的宣传活动,确保获得加分项目封顶分。

    3.做好与各类媒体的通联、沟通工作,每月在《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媒体发表执行稿件不少于1篇。

    4.每周五将发表的各类稿件整理交接给执行局宣传负责人。

    上述4项工作责任领导:冯尚文 责任部门:研究室 责任人:陈金华。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全力配合开展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报道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执行宣传氛围。

    2.办公室、行政科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开展执行宣传提供车辆、人员保障。

    3.执行局、研究室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研究室要严把稿件质量关,避免发生负面舆情;执行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各类材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上报材料的标题、字型、字号等要规范标准,严禁出现日常专刊信息、宣传材料报送不及时被通报、扣分现象发生。

    4.执行宣传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对在宣传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脱应付等不负责任导致被上级法院通报、扣分现象发生的由院党组研究处理。

                    

                                                         2016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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