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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六一”公众开放日让儿童妇女感知司法关怀

  发布时间:2010-06-01 15:05:52




旁听审理拐卖妇女案件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为切实维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6月1日上午9时,虞城县法院邀请县妇联组织各局委、社区、乡镇、学校等单位的妇委会主任、学生代表,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秋丽及班子成员带领下,先后到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监控室、审判庭等参观指导,旁听案件审理,真实地感受司法的全过程。

    座谈中,曹院长结合最近一个时期,在一些省市接连发生了多起伤害、杀害在校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重大恶性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了极其恶劣影响,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在5月份已积极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专项活动,对侵犯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各类行为,尤其是对侵犯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行为进行坚决、严厉地打击和惩处;儿童、妇女是社会弱势群体,需要给予特别保护,因此在审理涉及儿童、妇女权益的案件时,我们采取有别于其他案件的方式和措施,既要维护儿童、妇女的合法权益,又要保障儿童、妇女的身心健康;对未成年被告人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实行圆桌审判,使其在心理感受和教育氛围上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同时延伸司法职能,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儿童、妇女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维护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和谐。

    讨论中,参观团成员结合旁听被告人韩长梁、张严庆拐卖妇女案和被告人陈玉华拐卖儿童案的审理,对三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表示深恶痛绝,应予严惩;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表示同情,希望社会各界给予关注;特别是对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陈玉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2000元的结果,表示非常满意,真正体现了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犯罪。

    曹院长最后强调,为切实做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我们今天通过法院公众开放日的形式,请大家走进法院、亲身感受司法,使司法工作更加阳光、透明;下一步,我们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一是进一步畅通便民渠道,对涉及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设立专门立案窗口,优先办理,加强诉前调解,缩短办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二是成立女子速裁合议庭,专门受理侵害儿童妇女权益的案件,对经济困难的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措施;三是选录100名优秀女人民陪审员,建立女性陪审团成员库,参与涉及妇女儿童类案件的审理旁听,提出裁判意见建议;四是选派优秀女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官进校园法律知识巡讲”宣传活动,扩大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工作的社会效果;五是认真分析调研,通过对涉及妇女婚姻家庭、子女扶养、人身侵害等案件的统计分析,提出加强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外出务工妇女法制教育和宣传的司法建议,切实增强家庭伦理观念,营造和谐、稳定的家庭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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