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虞城县法院坚持把和谐司法、重调息诉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狠抓案件质量,在全院叫响“案件质量就是法官的生命”,牢固树立“铁案、精品、和谐、效率”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力促案结事了,和谐发展。
一是立足事实,树立“铁案”意识。该院要求所有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都要立足案件事实、依据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材料作为裁判的基础,特别是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更要把证据的效力放在首位,不能轻信口供言词,要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辩解,以事实和证据定罪量刑,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社会公众的评判。
二是力求完美,树立“精品”意识。该院要求法官要把所办的每一起案件当作“一项工程”、“一件产品”,反复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剔除瑕疵,力求完美。
三是面向全局,树立“和谐”意识。该院要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让当事人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结果,还要感受到当事人与法院之间、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和谐气氛,使案件判决结果让人口服心服,达到“化解一案、皆大喜欢”的效果,营造案结事了人和的氛围。
四是坚持公正,树立“效率”意识。该院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期限,让法官时刻牢记“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落实超审限追究制度,杜绝超审限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