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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召开涉农维权新闻发布会

一被执行人因遭信用惩戒主动从越南履行判决义务

  发布时间:2017-12-07 14:45:59




    12月7日上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涉农维权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向26位农民工发放工资款113.5万元,并发布王某某申请执行吴某追索劳动报酬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由虞城县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冯尚文主持。河南法制报、大河报、东方今报等省级驻商媒体及商丘日报、商丘电视台等商丘媒体参加发布会。

    虞城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杰在通报中说,该院在开展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中,强化领导,精心筹划,成立了以院长侯文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农民工讨薪维权组、农民工返乡创业维权组、“三留守”人员维权组、执行组、宣传组”等6个小组。对活动中的人员、车辆等全力保障。细化案件办理范围,逐案排查梳理,进一步拓宽细化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村“三留守”等系列案件的办理范围。把涉农案件办理与“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结合在一起,严惩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各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犯罪案件,采取查封、冻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措施,穷尽法律手段,形成打击涉农民工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五优三先”原则,让农民工打省时间的官司。落实涉农案件诉讼费实行减缓免制度,专人负责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对涉农案件当天立案、当即分流,要求涉农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不得低于90%。强化制度创新,构建长效机制,主动加强与劳动、人社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新机制。集中精干审判执行力量,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案件。对侵害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借贷、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采取多元化解、诉前调解等手段优先处理,增强案件处理效果。

    截至12月7日,虞城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农诉讼案件189件,通过诉讼、执行程序向涉农案件当事人发放案件款486万余元,减缓免诉讼费28.6万余元。

    发布会上,该院向26位农民工集中发放了113.5万元工资款,并发布了王某某申请执行吴某追索劳动报酬典型案例。一直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吴某,在越南收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息后,担心自己在越南的信誉受到影响,便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请求删除失信措施,并通过微信如数履行了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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