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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四个为主”处理校园伤害案件

  发布时间:2010-05-20 18:03:34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保护妇女儿童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虞城县法院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妇女儿童审判工作,要求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的调解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不法分子,特别强调从帮教、预防入手来处理校园伤害案件。

      一是以教育为主,送法进校园,和校园师生交流,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涉案的未成年人除当庭教育外,主动和家长、老师、陪审员结合做好教育与心理沟通工作。

      二是以调解为主,在办理案件中,到当事人的家中、学校了解情况,找准立足点,制订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把双方家长、学校召集到一起,辩法析理,消除误会,促成调解。

      三是以疏导为主,办案过程中,帮助学校、家长疏通思想,及时接受犯错的孩子,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为未成年人营造和谐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是以预防为主,办案过程中,发现学校的安全管理漏洞及时向学校反馈,并监督整改,确保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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