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18时许,在商丘一医院病房里,申请人王某莲接过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来的45000元执行款时,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因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导致王某莲一直未拿到赔偿,王某莲为此将陈某起诉到法院,经虞城县法院审理判决陈某赔偿王某莲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万多元。由于该案是涉及民生案件,在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进行执行,在得知王某莲因受伤住院并且急需用钱后,执行干警将刚执行到的款项送到了王某莲病房里,以解王某莲的燃眉之急。
申请人王某莲没想到法官会在下班时间把执行款送到自己病床前,面对执行法官,王某莲激动地连连称赞:“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