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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辗转跨省捕“老赖”

  发布时间:2017-03-27 16:26:45


    3月6日,虞城县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联手将一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袁某从河北省磁县看守所押回了虞城。由东躲西藏的被执行人变成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袁某后悔莫及。

   2014年,袁某与第三人王某准备一起承包工程,经王某介绍,向常某借款80万元。之后王某偿还常某15万元。因工程没包成,2014年10月30日,袁某向常某出具65万元的借条一份。后袁某又偿还常某17万元,下欠48万元没有归还。2016年7月28日虞城县法院判决袁某偿还常某借款48万元。

   判决生效后,常某2016年10月25日申请强制执行。袁某一直在外做生意规避执行。2016年11月1日,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上查控系统查到袁某银行账户有存款12.7万元,当即予以划拨。执行干警经调查得知,袁某有一辆名牌轿车,在郑州有一处房产,属于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老赖”。为寻找被执行人,2016年11月11日,虞城县法院决定对袁某予以逮捕,并移送公安机关对袁某进行网上追逃。

   2017年3月6日,在河北省磁县一高速路口卡点,当地警方将准备开车去北京的袁某刑事拘留。虞城县法院及时启动联动机制,执行干警与公安人员一起赶赴河北磁县,将袁某押回了虞城。3月8日,袁某顶不住强大的执行压力,履行了全部判决义务。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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