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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圆桌审判显温情

  发布时间:2016-11-30 15:01:07



    11月29日下午,虞城县人民法院采用圆桌审判方式审理了被告人小刚、小帅抢劫案。法庭内被告人不戴手铐,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及受邀的县关工委、县妇联人员等一起围坐在圆桌旁,整个庭审环境宽松有序。法官语气平和,公诉人态度和蔼,被告人在放松的环境下,心里话得到了充分地表达。

2016年3月27日1时10分左右,小刚、小帅在虞城县一网吧内伙同他人采取胁胁和暴力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陈某现金30元。同日1时30分左右,又在虞城县另一网吧伙同他人采取同样手段,强行劫取被害人王某现金100元。

     经合议分别判处小刚、小帅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感谢法官和家人对我们的关心、教导,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今后我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出去以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回报社会。”宣判结束时,小刚、小帅表达了相同的心声。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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