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为最大限度地体现和谐执行的服务宗旨,虞城县法院更新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措施,建立了热心接待告知、耐心解答问题、细心审查证据、尽心案件执行的“四心执行法”,切实做到与当事人“零距离”接触,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热心接待告知。该院要求接待当事人要热心,文明使用法律用语,遵守司法礼仪规则,并主动履行告知义务,让申请执行人明白在执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提供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义务等);告知被执行人应在期限内履行义务,否则应对其采取冻结、划拨、扣押等必要的强制执行措施。
二是耐心解答问题。该院要求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种法律、疑惑问题都予以耐心解答,切实转变“判后答疑”是审判人员义务的思想,树立整体观念,坚持“执前释法、执后答疑”,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中的法律温暖和人文关怀。
三是细心审查证据。执行中在认真遵照生效裁判文书规定内容的同时,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种有关执行的证据要细心审查,特别是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证据审查更应认真细致,确保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尽心执行案件。该院要求执行干警在执行中做到“四知”:一知申请执行人的联系方式、二知被执行人的家庭住址和财产状况、三知案件的疑难程度及双方当事人的思想情况、四知案件执行的突破点重点环节,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确保案件“执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