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活动,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和问题;
二、推广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深入基层,就地开庭、听证、合议、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
三、进一步推广、完善、规范社会法庭工作,实现“一乡(镇)一庭”的目标;
四、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立案、信访大厅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方便群众诉讼;
五、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邀请人民群众参观法院,让群众了解司法;
六、庭审活动对公众全面开放,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旁听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
七、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对依法公开审理、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重大案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
八、严格落实民事诉讼法规定,对符合直接送达条件的,直接送达裁判件,无论公开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九、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严禁收取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十、加大对生活特别困难案件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对无力承担开庭、听证期间食宿费用的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