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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证明墙压倒墙 恢复原状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16-09-26 14:29:39


    邻居相处应该以和为贵,不能因为琐事而剑拔弩张。相邻两家的墙同时倒塌,一方说邻居的墙压倒了自己的墙,另一方予以否认。日前,虞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邻里恢复原状纠纷案,因原告证据不足,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范甲诉称:原、被告系邻居,2016年3月2日被告范乙家的砖结构院墙倒塌的同时,将自家砖结构院墙压塌。原告要求被告将自家院墙恢复原状。

    被告范乙辨称:当时当地派出所有出警证明,证明上只写被告家的墙头砖压在了原告家墙头的砖上,没有写因为啥。被告认为是原告家的墙头倒塌,把被告家的墙头震歪了,才压在原告家的墙头砖上,不同意将原告家墙头恢复原状。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案中,原告提供的证据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均不能证明被告家的院墙倒塌的同时,将原告家院墙压塌。原告对其请求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将自家院墙恢复原状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遂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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