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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五四公众开放日”让民众走近司法

  发布时间:2010-05-04 14:32:03



公众代表参观信访接待大厅


公众代表旁听案件审理


公众代表参监控室


团县委书记赵锐接受记者采访


法院班子成员与公众代表座谈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5月4日9时,虞城县法院在5·4青年节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邀请团县委组织各乡镇、局委、学校、企业单位的团委书记、群众代表,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秋丽及班子成员带领下,先后到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监控室、审判庭、院长办公室等参观指导,旁听了案件审理,每到一处都有安排人员具体介绍,详细讲解。

    在座谈会上,党组书记、院长曹秋丽首先对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的意义、目的等进行了介绍:通过法院开放日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加强法制宣传,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体现法律的公正和温暖。同时,也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结合参加旁听案件的审理,参观的成员们积极勇跃发言,特别是教育局、春来高中、公安局、王集乡的团委书记,先后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下一步如何加强青少年教育、留守儿童管理、校园治安等方面提出了较好的建议和措施。

    团县委书记赵锐发言说,在今天这个特殊节日里,参加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非常有意义,既增加了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司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有了深刻的认识,也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增强了透明度,为社会公众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为社会和百姓带来更多的法治“阳光”。为让更多的社会公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建议将“法院开放日”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增加互信、互动,架起一座沟通民意的桥梁。

    最后,曹院长向大家承诺:虞城县法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将在每年的5月4日、6月1日、8月1日、9月9日、12月29日,按时向社会公众进行开放,要让越来越多的社会群众、公众代表有机会走进虞城法院,与法官近距离接触,亲身感受司法,使审判工作更加阳光、公开、透明,为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创建更加便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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