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在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举行集中退赃会议上,受害人张某接过失而复得的现金,激动地说:“没想到被盗的这些钱还能追回来。”当天该院共向17名受害人返还赃款30余万元。
该院在近期审理的一批“两抢一盗”、诈骗、职务侵占等侵财性案件中,注重在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追赃追损,积极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6-09/25/content_116841.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