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和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依法助力全县打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战,虞城县人民法院专门出台《关于为环境资源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全面加强涉及环境资源类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审理。
《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通过依法审理执行大气污染等环境资源案件,严厉打击乱排乱放、乱垦乱伐等犯罪行为,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让雾霾制造者、空气水流污染者受到严惩,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新虞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共包括三大项、30小项,并列举了畅通立案渠道、依法诉前保全、强化司法救助、抓好刑事审判、严惩失职犯罪、严惩单位犯罪、严惩共同犯罪、用好司法建议、落实财产刑罚、抓好民事审判、抓好公益诉讼、探索科学程序、明确担责方式、合理分担费用、抓好行政审判、强化司法保障、抓好非诉执行、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等19项具体工作举措。
《意见》同时还提出7项保障机制,旨在形成多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环境资源保护的“大工作格局”,严格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资源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