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河南法制报》记者基层蹲点日记:法官的“读心术”

  发布时间:2016-07-19 18:16:15


    细雨蒙蒙,虞城县法院李老家法庭庭长洪献升在办公室里,一边给当事人办手续,一边等开庭。上午九点半、十点半、十一点半都安排了开庭,由于天气原因,当事人还没有来齐。看样子,今天的工作量依然不小。“一年几百起案件,到年底能过个好年就算不错了。”

    洪献升的感叹源于他的亲身经历。2014年春节前夕,农历腊月二十八,一个老太太把自己9岁的孙子送到了法庭里。此前,洪献升曾为孩子的父母调解离婚,随后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现在,爷爷奶奶也“不想要这个孩子”,又找不到孩子的妈妈,就把孩子丢给了洪献升。

    由于一时联系不上孩子的其他亲人,洪献升就把孩子带回了自己家。孩子在洪献升家里,不哭不闹,别人问问题对答如流。渐渐地,洪献升心里产生了疑问:一个农村老太太,真能舍得自己的亲孙子?孩子才9岁,被爷爷奶奶抛弃怎么一点也不伤心?

    想清楚这些,洪献升就猜到了孩子奶奶的真实目的。他把老太太叫来,对她说:“这个孩子很聪明,我家人也很喜欢,你们如果真不想要,咱明天就去县城办手续,以后这个孩子就是我的了。”

    果然,老太太立马不乐意了,表示当天就要把孩子接回家。洪献升继续对她说:“母亲对孩子有抚养义务,你们想向孩子的母亲要抚养费,可以先与她协商,如果她有经济能力又坚决不给,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大过年的,别把孩子送来送去了,不安全。”老太太听了这一番话,也不再闹法庭,把孩子带回家后,转而找孩子母亲协商抚养费问题去了。

    “在民事纠纷中,当事人经常心里想的是一回事,嘴里说的是另一回事。法官调解时,就要想方设法揣摩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为双方捅破那层纸后,调解工作往往水到渠成。”洪献升说。

    去年年底,洪献升还用他的“读心术”化解了一起争夺赔偿金的纠纷。4年前,赵庙村村民小赵因工伤去世,获得各种赔偿金共计62万元。小赵的父亲老赵、母亲小莲独占了全部赔偿金,小赵的遗孀凤凤带着4个未成年孩子和老赵夫妻打官司,双方最终约定拿出22万元在村里盖房子给凤凤住,余下40万元存起来,双方一起吃利息。

    3年后,存款到期了,本金的归属又成了问题。洪献升受理该案后,通过几次谈话,发现了案件的疑点:老赵夫妻俩曾多次表示“我们老了,要钱也带不走”,似乎并非真想争赔偿金。4年前双方协商时,老赵夫妻为什么不愿给钱,却愿给凤凤盖房子?剩下的钱又为什么不愿分割,而是选择暂时存起来?

    多个疑点相结合,洪献升想明白了:老赵夫妻不是怕凤凤分钱,而是怕她分完钱就改嫁。他于是对老赵夫妻说:“凤凤还年轻,不可能一辈子守寡,这些钱有一部分是属于她的,你们必须给她。她在你们村有房子,如果能找个上门女婿,才是对双方都好的结局。”

    老赵夫妻听从了他的建议,把凤凤和孩子该得的那份钱交给凤凤,又四处帮凤凤物色人选。最终,他们给凤凤介绍了一个愿意入赘的小伙子。凤凤再婚后,没有离开村子,老赵夫妻还能天天见到自己的孙子、孙女。洪献升的“读心术”再一次让当事人皆大欢喜。

    “读心”的背后是用心。“法官判案的‘判’字,一边是个‘半’,一边是把刀。法官调解时,要投石问路,摸清双方当事人的底线,在双方意思最接近的地方划下那一刀,得到一个大家都能满意的结果。”洪献升这样解释“读心术”。

责任编辑:李娟娟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50513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