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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持续强化“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6-04-08 16:50:12


    “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虞城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将活动推向深入。

    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督导问责、宣传等工作。

    二是深入学习,查摆问题。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内容,将相关内容通过微信等媒介发送到干警手机,方便自学,并制定学习任务,要求干警撰写心得体会,对照党规党纪查摆自身问题,签订承诺书,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明确目标,强化重点。治理思想消极、精神懈怠的“不想为”;治理本领恐慌、能力不足的“不能为”;治理责任缺失、不敢担当的“不敢为”;治理履责不力、失职渎职的“不作为”。

    四是督导问责,完善制度。活动办公室对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网上信箱等形式,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信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督促整改。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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