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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多措并举构筑案件质量立体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10-04-23 10:40:36


    中国法院网虞城频道讯   虞城县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积极探索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审判质量评查的各项措施,采取多项措施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立体监管模式, 确保案件质量再上新台阶。

    一是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审判监督庭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领导。

    二是规范了评查整改程序,规定各业务庭将审(执)结后卷宗材料整理装订,移交审判监督庭进行审查。经审判监督庭审查合格的评查程序,不合格的退还业务庭,业务庭根据案件质量评查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在评查总分值上适当扣减。

    三是规定了案件质量评查的主要内容,要求从案件实体裁判、办案程序以及裁判文书的制作等,分别参照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评分标准进行认真评查,严把各个关口。

    四是明确规定了案件评查实行百分制的评分标准和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案件质量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按照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不满9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上不满75分的为基本合格,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

    五是要求审判监督庭对检查情况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归纳综合,并于每季度写出《案件质量检查报告》和《案件质量检查通报》,各业务庭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制定措施。若对评查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领导组说明情况或申辩,申辩理由未被采纳仍继续申辩的,书面报请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组领导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六是规定案件质量与法官奖惩挂钩规定,把案件质量作为各部门、法官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并与年终立功受奖、法官晋职、晋级挂钩,以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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