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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国法治客户端法院活动日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5-12-27 14:38:35



    2015年12月27日下午,虞城县人民法院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报中国法治客户端从北京寄来的“中国法治客户端法院活动日示范单位”金色牌匾。虞城县人民法院是河南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全国共有20个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获得此项荣誉。

    中国法治客户端是人民法院报开发的一款移动法律服务专家,为用户提供全国所有法院的司法公开信息查询,包括裁判文书、执行信息、法院公告以及法人公民诉讼记录查询等多项司法便民服务,中国法治客户端上有众多注册的法官和专业律师为用户提供实时的法律资讯服务。

    “中国法治客户端法院活动日”自6月份开展以来,全国共有20个中级、基层法院举办了此项活动。

    今年8月12日虞城县人民法院承办了“中国法治客户端法院活动日第六站暨商丘版上线”活动。由22 名法官和2 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解答团队通过中国法治APP 法律咨询平台,与全国的网友在空中织起了咨询服务的法律彩桥。7个半小时法官们共回答网民咨询345条,刷新全国法院活动日前五站回复记录。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同占、虞城县人民法院院长侯文亲自回复网民提问。

    虞城法官用实际行动为中国法治在线普法、宣传、网络法律咨询等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成为推动中国法治普及进程的先行军。8月16日《人民法院报》以《虞城:木兰故里网上“织”起中国红》为题报道了虞城法院活动开展情况。12月6日,《人民法院报》又以《20次法与民的亲密接触》为题,对全国法院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整体回顾。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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