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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不是强制摊派

  发布时间:2015-10-09 13:28:50


       近日,陕西省扶风县人大常委会为了响应该县与阿里巴巴达成“农村淘宝”电商协议,要求职工每人网购至少1000元金额物品的消息在网络盛传。经记者核实,扶风县人大常委会确实于日前发有此通知,但未做强制要求,县人大29名工作人员大多网购消费100多元,总计9600元左右。

    强制性摊派的弊端是很明显的,一则违背了市场规律,不但容易导致企业对政府权力产生依赖性,而且客观上会导致企业更加远离市场;二则是容易导致权钱交易、滋生腐败行为。

    面对当地干部职工的质疑,扶风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回应称,通知内容只是一种倡议,并不是强制性规定。但从通知的具体内容和措辞来看,不是强制胜似强制。比如“请机关各位同志近期准备所需购买物品清单,每人消费暂定1000元。”如果没有强制意味,那就应该买不买,买多少都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何来“每人消费暂定1000元”的说法?而且面对盖着人大常委会大红公章的“建议”,想必很多人会把其看成是“强制”。

    把电商引入农村市场,通过“互联网+”振兴农村经济,让农村地区和外界有更好的联系,这当然是好事,但是不能以强制摊派的方式来进行。这种拔苗助长的方式制造的只是一种虚假的繁荣,既没有可持续性,对企业和当地干部职工也是有害无益。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10/08/content_103333.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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