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刚到办公室,我正换装准备开庭,一楼大厅打来电话,说有人前来送锦旗。我边下楼边疑惑,是谁呢?
一走到大厅,就看见一位中年妇女手持一面锦旗,略显拘谨地站在那里,经询问得知,她是我承办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孙某之妻。
她将一面锦旗交到我的手中,局促地对我笑着说:“我家老孙行动不便,让我来感谢法官,要不是您那么耐心地做工作,我们真不知怎么办。”
锦旗上“案前化解矛盾、办案快捷为民”几个大字,让我回想起调处孙某案件的一段曲折经历。
被告卢某租用原告孙某的装载机、翻斗车等机械设备,双方约定了月租金标准。后因卢某迟延支付租金,孙某便从工地上将车辆开走,双方未结算租金。孙某后来不幸患上尿毒症,靠透析维持生命,高昂的医疗费成为家庭的沉重负担。孙某多次向卢某索款未果,便起诉到法院。
通过庭前阅卷,我知道孙某起诉的依据仅是一份简单的租赁协议,没有履行期限,没有结算价款。开庭时,被告卢某亦未到庭。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打定主意,力争调解。
在被告全家居无定所的情况下,多次电话联系被告都无应答,最初的几条短信也石沉大海。我不气馁,坚持用人性化的语言,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阐法释理,继续给被告发短信,这份耐心终于让被告应诉,并达成了还款协议。
然而,好事多磨,案件又起波折。卢某自外地赶回付款时,不慎将包遗失在车上,钱款证件一并丢失。原告一方更加急躁和怨愤,而被告也是沮丧和灰心,案件再次陷入困境。
如何在柳暗处觅得花明路?我想还需用真心换真情。在调解过程中,我了解到被告因种种原因陷于夫妻失和、债务缠身的境地,他本人一蹶不振,精神恍惚。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我,两个同陷困境的人,不要试图让他们相互可怜,而应引导他们相互支撑,相互增添一点力量,这样,双方就有了希望。经过来回沟通,真心劝说,最终卢某理解了孙某难处,孙某也同意卢某延期付款,双方再次达成还款协议。
不久,卢某将租赁费交到孙某手上。算算时间,从立案到案结事了共46天,虽然中间一波三折,但好事多磨,我的努力不但更好地实现了当事人利益,化解了双方间的矛盾,而且也收获了当事人的一片真情。
作为一名法官,在每一个个案中既要考虑到公平正义的实现,又要切实为当事人利益着想,在司法中沁入脉脉的温情,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10/09/content_103391.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