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包头昆都仑区法院首推诉前劝导书

  发布时间:2015-10-09 13:14:59


    本报讯  9月21日,王女士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想和丈夫离婚。当立案一庭的法官递给王女士一份写着“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轻言打官司。即便不得已打官司,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的诉前劝导书,王女士双眼湿润了,想起了夫妻间平时的恩爱,表示再慎重考虑一下。

    据了解,该院为全面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专门推出诉前劝导书,这是继此前推出的一系列便民服务后的又一项新举措。用老百姓熟悉的语言,用善意提醒的温情话语,让很多准备打官司的当事人陷入思考,初步达到了诉前调解的目的。

    “诉讼活动中都存在风险,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请您注意以下情况……”,“我们坚决反对通过托关系、打招呼、送好处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干预办案的行为,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等等。这些话语,通过情、理、法,将诉讼风险等告知当事人,引导当事人树立以和为贵的理念,树立程序、期限、证据、风险意识等,以理性的心态看待诉讼。

    诉前劝导书及一系列便民小条,是昆都仑区法院在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应运而生的质朴的工作成果,朴实无华的语言将充满理性的法条变成带有司法温度的老百姓的语言,进一步拉近了当事人和法院的距离,用充满温情的方式诠释了法律的威严。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10/09/content_103368.htm?div=-1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45198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