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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过路桥是否免费应明确

  发布时间:2015-10-09 13:12:04


    10月4日,山东济南一辆救护车过桥被收费。据悉,事发时,救护车要过河接一名呼吸困难的病人,而洛口浮桥收费站坚持向救护车收费。双方僵持一段时间后,救护车竟然掉头直接回医院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救护车是特种车辆。特别是在执行救护任务时,救护车明显享受优先通行权。这是救护车过桥、过路应该免费的法律依据与基础。

    而从情理的方面讲,救护车执行的基本都是紧急救护任务,其是在“与生命赛跑”,依据人性化与人道主义原则,理应免费通行:一是免费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二是免费可以省去交费开票的时间,为救护生命赢得更多的机会。

    目前来看,各地对救护车的收费情况并不统一。比如有的省份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对急救车等过路、过桥制定了相关免费规定;有的地方根本没有这一规定。而有规定的地方,免费方式、标准、操作方法等,也明显有所不同。如此一来,难免因为标准不一、收费方法不一等原因,造成混乱。

    当然,救护车掉头返回医院,置患者于不顾的做法,明显是不对的,甚至是有失职嫌疑,并不可取。但对于救护车等过桥、过路费问题,有必要建立起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这个法律规定,不仅要全国统一,更要对相关免费细节、免费标准、操作办法等进行必要细化。事实上,也唯有“从法”,才能解决救护车该不该被收费的问题!

责任编辑:陈金华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5-10/09/content_103360.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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