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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院少年庭巡回法庭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5-09-09 16:58:29





    9月8日下午,虞城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在虞城县第一实验小学报告厅公开审理被告人朱某故意伤害案,400余名师生旁听了此案。拉开了“巡回法庭进校园”的序幕。

    被告人朱某经营服装店,2014年8月21日下午,朱某的儿子与前来店里买衣服的任某的儿子因抢玩具发生争执,朱某的妻子田某和任某发生争吵并厮打。被人拉开后,任某的弟弟叫来任某的丈夫赵某,赵某来到现场后,与被告人朱某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朱某将赵某的鼻部殴打致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使用暴力手段,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朱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系初犯,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庭审结束后,虞城县人民法院和虞城县人民检察院还联合举行了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法官们、检察官与学生亲切互动,为学生讲解法律常识,语重心长地告诫学生要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切勿因一时冲动铸成大错,给亲人和社会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通过旁听案件审理学生们纷纷表示,巡回审判让大家零距离接触到真实的庭审过程,触摸到了法律的威严,更加深刻的理解了知法、守法的含义,长大后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益的人。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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