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省少年法庭受案范围的通知》,三个到位使少年法庭家事案件审判更趋人性化、规范化。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
省高院《关于规范全省少年法庭受案范围的通知》下发后,虞城县法院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冯尚文任组长,少年庭庭长杨勇为副组长的少年法庭家事案件审判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规范全省少年法庭受案范围的通知》,按照省高院和商丘中院的要求,及时调整规范少年法庭受案范围,组织讨论学习涉少家事案件审判的重要意义,统一干警思想认识,调研涉少家事案件审理的规范性、制度性。
二、因地制宜,审判资源配置到位
为提升涉少家事案件的审判质量,进一步推进涉少家事案件审判工作,虞城法院合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专门从人民法庭选调1名研究生充实到少年法庭,专人负责涉少家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规范受案范围,凡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家事案件均划规少年法庭受理,研究把握少年法庭审判的工作规律。由于涉少家事案件审判人员配置到位,提升了案件审判质量。
三、审理人性化,依法保护到位
虞城法院在审理涉少家事案件中,注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各项权益,特别是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望、继承等类型的案件时,充分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建议,专门设立了圆桌审判庭,使审判更趋人性化。
8月3日,虞城县法院在圆桌法庭审理了未成年人小刘(化名)盗窃一案。由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与公诉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小刘的父亲)、辩护人共同围坐在圆桌前。由于没有了紧张气氛,庭审中未成年人小刘对公诉人指控自己盗窃2530元的事实没有异议,其法定代理人对起诉书的指控不辩护。公诉人、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以及小刘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小刘进行了庭审教育。小刘当庭表示,以后一定好好做人,用实际行动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和法律对自己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