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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法官病房内化解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5-08-27 13:44:02



早8点30分,执行法官清点被执行人刘某交来的执行款。


10点20分,法官在病房外与村干部协商调解方案。


10点55分,调解成功,代某的家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11点25分,法官将执行款交付给代某的家人。


法官安慰病危的代某。

    8月26日,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为化解申请执行人代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专门来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危病房,向已经奄奄一息的代某送去了8万元执行款,并免除一切执行费用,在村干部的见证下,成功将案件化解。

    “为了我的事,你们费心了……”望着执行法官代某断断续续的表示感谢。

    2014年4月3日,62岁的代某在受雇于刘某给他人建房时,被架子车挂住从高处坠落摔伤,造成胸腰椎骨折合并截瘫,经鉴定损伤构成二级伤残,生活需要依赖他人护理。高额的医疗费让本来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由于刘某分文未付,代某诉至法院,2014年12月10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赔偿代某各种费用20万元。今年2月10日,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尽管执行法官跑了无数次,做了很多工作,但刘某怎么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来。

    案件执行期间,代某伤情恶化,且医院已下达了病危通知。代某儿子声称,父亲死亡后将把尸体拉入刘某家中。为缓解代家人的情绪,防止事态恶化,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刘某家中做工作。8月25日法官一边对刘某采取强制措施,一边邀请村干部到医院参与案件调解。8月26日凌晨,在法官的努力下,刘某终于同意一次性赔偿代某各种费用8万元。

责任编辑:陈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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